IATA 《DGR》 第68版重要变更内容速览
2026-09-16
第68版本的IATA 《DGR》马上就要发布了,现行有效的第67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。
2027年1月1日起,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《危险品规则》第68版正式生效。新版本综合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(ICAO)危险品专家委员会编制的2027-2028版《技术细则》全部修订内容,以及IATA危险品委员会通过的修订决议。这次的更新又有哪些重要内容呢?赶紧看看吧!
第三章 分类
3.1.1 爆炸品分类的定义和一般规定:对爆炸性物品的分类进行了小幅修订。
对3.2.5.2.5 进行了修订,涉及次要危险性的分类。在3.2.5.2.6 条款新增了若干禁止条款,适用于气溶胶内容物同时符合特定类别、项别或包装等级的分类标准的情况。
3.6.2.2.2.1.3 明确国家相关实体可就感染性物质分类提供额外指导。这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要快速区分UN3373 和UN2814/2900 时尤为重要。
3.9.2.6.1 新增(h)款,适用于由锂离子电芯与钠离子电芯组合构成的混合电池的分类判定。
3.11.4 现新增了有关特定的有机物质样品进一步分类的内容,此类样品可按照C 型自反应物质的规定进行运输。
2. 第四章 识别
4.2危险品表再增新条目
将氯苯酚类纳入危险品表:
UN 3561,氯苯酚类,腐蚀性,毒性,固体,未另作规定;
UN 3562,氯苯酚类,腐蚀性,固体,未另作规定;
锂电池再细分,新增2个条目:
UN 3563,安装于货运单元内的锂金属电池;
UN 3564,安装于货运单元内的钠离子电池;
运输专用名称氟苯胺已被删除,并为各氟苯胺同分异构体提供了交叉引用。
新增磁共振成像设备条目,提供交叉引用指向对应“物品”条目及特殊规定A236。
4.4 特殊规定修订
A26 和A103 的适用范围扩充,除制冷机外,新增加热机,同样遵循这两项特殊规定。
A88 修订,以消除关于“低产量”和“年量产”判别引发的不确定性。
A107、A185、A213、A225、A225、A228 条款补充新增锂/ 钠电池相关适用说明。
A214 新增补充指引内容,区分电池驱动车辆与电池驱动设备的分类和差异。
以下为新增的特殊规定:
A235 涉及同时包含钠离子电芯与锂电芯或电池的混合电池的分类要求。
A236 为便利现代磁共振成像设备(MRI)的运输提供了支持。
新增A239,其内容实际上复制了特殊规定A801,因此A801 予以废止。
A808 为新增条款,适用于在4.2 危险品表中已停用的UN 编号与运输专用名称。这些已停用的UN 编号和运输专用名称将在危险品表
中保留两年,并与A808 相关联。
第五章 包装
修订了多个包装说明,包括130、200、220、222、378、459、497、570、603、650、950、951、952、955、962、Y963、964、965、966、967、968、969、970、972、975 和978。
包装说明的多项修订主要涉及新增钠离子电池的相关要求,以及围绕原型电池的文字修订。
针对包装说明967、970 和978 第II 部分,当考虑包装内电芯数量不超过4 个或电池不超过2 块时,设备内的纽扣电芯不计入4 个电芯/2 块电池的数量限制。
第七章 标记和标签
此前带有电话号码栏位的旧版本电池标记已被淘汰。旧版本包含额外信息,不应作为拒绝包装件的唯一依据。建议托运人使用现行版本的电池标记。
关于集合包装的标记要求,无需将内部包装件上的每一个标记都复制在集合包装上。从安全角度而言,集合包装标记用于体现内部所含危险品的总数量。现已对集合包装标记相关注释进行修订和澄清,并配套给出示例。
如果货物既需要粘贴电池标记,还需张贴其他危险性标签(第9 类电池危险性标签除外),电池标记应与其余危险性标签放在同一箱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