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物运输鉴定委托书
鉴定服务约定条款
1、委托单位应详细填写《货物运输鉴定委托书》,黑体且带*的栏目为必填项,如实说明,对于物化性质及主要危险性说明,应以数据为准,不得以模棱两可或主观臆测的文字进行表述。
2、委托单位应尽可能提供委托样品的“毒理数据(大、小鼠口服LD50)”、“产品安全性能数据单”(SDS);对于有不明确或有疑问的数据(如大、小鼠口服毒性数据LD50等),本站有权要求另行检测,所涉及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。
3、委托单位应保证委托样品与生产或运输产品一致,保证所提供的《货物运输鉴定委托书》以及SDS等资料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4、委托单位如无法履行上述事项,恕本公司无法接收所委托样品。
5、委托样品数量要求:液体样品提供200mL,固体样品提供200g。
6、航空运输报告当年有效。铁路、公路、海运运输报告有效期一年。
7、报告有效期内,凭原鉴定报告的复印件及申请鉴定单位的委托书,可重新出具原鉴定日期的正本鉴定书,每份100元。
8、送检费用:航空运输每个样品收费500元;航空磁性物质运输每件货物200+0.8×N元(N:每件货物总重量kg);铁路、公路、海运每个样品800元。如需加快出具报告或同时出具不同运输方式的报告,具体收费另计。
9、工作时间:周一到周五(8:30~17:0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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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编号:86798693496493649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