长三角首发!浙化检测为消费型锂电池货品铁路运输安全护航
2025-06-25
据人民日报报导,2025年6月17日下午,一列满载100个标箱日用商品的X9216次班列从铁路义乌西站鸣笛启程,一批消费型锂电池货品同日用商品混装,历史性地共处一集装箱,开往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,实现了“中欧班列消费型锂电池混装运输班列长三角首发”。此次搭乘浙江中欧班列出口的消费型锂电池,广泛应用于电动工具、遥控器、电子玩具等日常消费电子产品。以往出于安全考虑,消费型锂电池的出口,需单独装载于同一集装箱内。混装模式的创新使得班列货物配载更为灵活,更好地契合了中小型外贸企业的个性化需求。自2013年浙江中欧班列首趟中亚五国班列开通以来,打通了义乌直达中亚的国际铁路联运物流大通道。10多年来,班列的运行线路和服务网络已经覆盖了中亚五国。此次消费型锂电池货品同日用商品混装,是铁路运输规则和标准的创新,显著提升了浙江中欧班列货物配载的灵活性,进一步扩大和提升了中欧班列服务范围和服务品质。这为新能源工具等含锂电池货品顺利实现铁路运输开辟了新途径。
为确保本次消费型锂电池产品能够同混装货物一同运输,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浙化检测”)多次配合杭州铁路物流中心走访货运企业,实地指导消费型锂电池产品的集装箱混装作业,提前开展相关运输条件的宣传,并认真核对锂电池型号,及时出具符合要求的铁路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及包装检测,确保运输全程可控,为消费型锂电池产品安全运输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。
消费型锂电池产品铁路运输中符合不作为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
锂金属电池 (组)时,锂含量≤1g(2g)
锂离子电池(组)时,能量额定值≤20Wh(100Wh)
荷电状态(SOC)不超过额定容量的30%。
铁危编号 91042、91043、91045、91046之间可以混装运输(包括中欧班列)
可以和普通货物进行混装运输(包括中欧班列)
必要的UN 38.3试验和包装试验
浙化检测将持续提供铁路运输鉴定、UN38.3试验、1.2m跌落试验、堆码试验、合规咨询、培训等技术服务,确保锂电池产品符合铁路安全运输要求。
注意事项
运输时的货物,需与委托鉴定或检测时的样品一致。
报告中产品和电池的照片、外观,与运输时的货物一致。
报告和运输时的货物信息一致:产品名称、电池型号、额定容量、锂含量、产品生产厂家、包装生产厂家、电池生产厂家等.
电池或电池组有内包装、防短路、防意外启动措施、坚固的外包装等,确保运输全程可控。
不可与尖锐物品、液体、无包装的不规则类物品、木箱包装类、氧化性类物品混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