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HS分类和标签委托书
送 检 须 知
各送检单位:
化学品分类责任重大,影响面广。为了做好化学品分类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1、送检单位应详细填写《委托书》,如实说明,对于物化性质及主要危险性说明,应以数据为准,不得以模棱两可或主观臆测的文字进行表述,并加盖送样单位公章。如不能提供可靠的数据或目前尚无相关数据可参考,需对样品的爆炸性、氧化性、腐蚀性等项目进行附加试验,另收取附加试验费用,时间按试验实际需要累加。
2、送检样品量为200克(固体)或200毫升(液体),样品袋(或瓶)上应标明样品名称及送检单位名称。
3、送检单位应尽可能提供送检样品的“产品安全性能数据单”(英文“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”简称“MSDS”)。
4、为了强化有关项目技术数据的鉴定,对于有不明确或有疑问的数据(如大、小鼠口服毒性数据LD50等,注:LD50为致半数实验动物死亡的剂量),本中心有权要求另行检测,所涉及的费用由送检方承担。
5、送检单位应保证送检样品与生产产品一致,保证所提供的《鉴定委托书》以及MSDS内容的真实性、可靠性,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6、送检单位如无法履行上述事项,恕本中心将无法接受所送样品。
7、送检费用:化学品危险特性分类 (GHS) 每个样品2000元(英文报告每个样品加收500元),GHS标签制作每个样品500元( GHS标签制英文报告每个样品加收300元),时间为十五个工作日,加快另收加快费,若需邮寄报告,则加付20元。
8、工作时间:周一到周五(8:30~17:00)。
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
地址:杭州市天目山路387号 邮政编码:310023
电话:(0571)81182370 /85225773
联系人:孙女士/郎女士
户名: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
帐号:19020101040019111
开户银行:农行杭州市城西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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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编号:867986934964936498